2015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3、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体检由区招考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由区招考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于2015年12月20日前向区领导小组提交人事档案(档案寄送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档案室,邮编563000,联系电话:0851-27907327)。如考察对象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或自愿放弃的,不再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招聘办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五、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7708129(组织统战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28655667(纪工委监察局)
原标题: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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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