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来凤县纪委监察局遴选6人公告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股。
对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
(一)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分,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开考比例为遴选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1:3,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全部参加笔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酌情减少遴选职位。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1月19日上午,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遴选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遴选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酌情减少的遴选职位数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七、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的职位数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职位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由县遴选小组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专项测评、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
八、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自理。
九、进行公示
县纪委监察局根据遴选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以及体检情况,召开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进入试用期人选,报请州纪委组织部、县编委审批后,将试用期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相关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组织领导
1、本次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县委组织部对选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为本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电话: 0718-6285626。
原标题:来凤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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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凤县委组织部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