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3名】
四、初步考核
本次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完成。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并确定考核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社部门审核。考核采取100分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前6名进入试用人员名单,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考核成绩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持《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面试通知单》到用人单位(崇州市气象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考虑。总成绩为考核与面试成绩得分之和,最终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试用人员名单。
六、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试用人员试用期内相关待遇由原单位按规定发放。
七、咨询及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 电话:028-82272271
报名咨询电话:崇州市气象局 电话:028-82393015
原标题: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关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