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定向招录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29人公告
七、公示
各市委组织部要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由各市、县(市、区)委 组织部在考生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录(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聘)职(岗)位、笔试成 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职(岗)位排名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 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聘)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 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从大学生“村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树立注重基层用人导向,拓展选人用 人视野,改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录(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与各招录(聘)职(岗)位所在单位领导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不得报 考该单位职(岗)位。要严肃招录(聘)工作纪律,把督查工作贯穿全过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将派专人对招录(聘)工作进行督查 指导。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录(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
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和笔试、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上级机关。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市咨询电话:
沈阳市委组织部:13940066389
大连市委组织部:0411-82758980
鞍山市委组织部:0412-5534027
抚顺市委组织部:13841337249
本溪市委组织部:024-42897665
丹东市委组织部:0415-2129022
锦州市委组织部:0416-2410188
营口市委组织部:0417-2669711
阜新市委组织部:0418-2508178
辽阳市委组织部:0419-2307593
铁岭市委组织部:024-74843423
朝阳市委组织部:0421-2915960
盘锦市委组织部:0427-2688677
葫芦岛市委组织部:0429-3126045
附件:
1、辽宁省各市2015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参公)职位信息表
2、辽宁省各市2015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市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辽宁省各市2015从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信息表
4、辽宁省各市2015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街道机关公务员职位信息表
5、辽宁“村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登记表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5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