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武宣县城建监察大队招聘公告【招25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定于2015年11月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本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招聘25名武宣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数量
武宣县城建监察大队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招聘人数25人。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三) 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参加工作时间2年以上;
(六)男性要求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试用期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出生时间均以2015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者自行打印《武宣县城建监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25日(工作日)。
(二) 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26日~11月27日。
五、面试和考核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现场面试和考核,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机构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评分,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同等条件下聘用具有法律专业和从部队复员退伍的人员。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县人社局和县住建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编委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和县编办办理工作调动和手续。
不尽事宜,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呈新
咨询电话:武宣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2-5212495
原标题:公开招聘武宣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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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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