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哈密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40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及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单科零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确认和审核。
资格审查产生空缺岗位的,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
(3)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证明或“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户籍迁出还未在哈密地区落户的哈密地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迁出证明材料原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部门
(1)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地直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
(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会同各县(市)、地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专业测试
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备注栏),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体能测评(仅限报考哈密地区网格化巡逻防控办公室岗位)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测评项目任一项不达标的,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