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张掖市公安环保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2人】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三)招聘方法
1. 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主要采取初选、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初选。初选主要采取体能和军事基本技能测评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详见附件)。
对报考治安巡逻01、02号岗位的人员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特警体能有关要求进行;对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公布的《体能测评成绩量化打分对照表》进行量化打分,形成初选成绩。然后分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对象。初选成绩不带入笔试、面试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8:00,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2015年12月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②笔试。主要测评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到报名单位领取。
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工作结束以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张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岗位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招聘:
①“环境评估01” 岗位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报名结束以后,组织面试考察。考察人选确定取得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其次选择取得环评上岗证的报考人员,最后选择取得化工、生态类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考察工作组不少于3人,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各方面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形成综合考察意见,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经市环保局党组研究后,形成拟聘用意见。
②“环境评估02、03” 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环境保护理论基础知识、环评导则和评估导则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考人数1:2-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到报名单位领取。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工作结束以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考察政审
拟聘用对象确定后,由主管部门负责收集考生档案、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报人社部门正式审查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张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进行。考察政审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四、聘用管理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员)进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职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参照人民警察享受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等相关工资待遇,着治安巡逻人员制式服装)。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的未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本次招聘的6名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工作人员属张掖市公安局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承担值勤巡逻,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职责。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张掖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为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原标题:关于2015年张掖市公安环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4号)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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