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滑县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招44人】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的名次,按同一报考代码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同一报考代码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政审
政审工作由滑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录用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3、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劳务派遣
1、考核合格者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派遣到相关岗位工作,拟派遣人员名单在滑县公安局和滑县涉法涉诉接访中心门口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派遣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3、劳务派遣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
4、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所聘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省政府确定的我县职工最低标准执行,以后每年的工资均依照当年最低工资的涨幅标准执行,工龄工资每年递增15元。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保险金,法定假日、公休日;因公伤亡的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办理抚恤事宜。加班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实际情况支付,统一向县财政申请;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当年县财政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招聘由滑县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本简章由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滑县政法纪工委0372-8125311
原标题:2015年滑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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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