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93人】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6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6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3)除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相关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招聘单位 | 现场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 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中段69号市委党校教学楼四楼人事科(411室) | 2379880 |
宜宾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宜宾市南岸利民路12号 | 5103857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 宜宾市翠屏区文星街65号市一医院门诊部七楼人事科 | 8225627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 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96号市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 8255589 |
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利民路2号市疾控中心人事科 | 2222353 |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269号市保健院6楼综合办公室 | 8223327 |
四川省宜宾卫生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宜宾卫校人事科 | 8226343 |
宜宾市第一中 | 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宜宾市一中行政办公室 | 8358682 |
宜宾市第三中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东段50号新三中行政楼四楼行政办公室 | 2361008 |
宜宾电大(市师培中心)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利民路15号宜宾电大党政办公室 | 2223336 |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 宜宾市西郊新村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4楼405) | 8271209、8270050 |
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10号宜宾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 | 8244334、2328956 |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 |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党政办(宜宾市翠屏区东风社区428号) | 6258361 |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或宜宾人事考试网( http://www.ybpta.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31-5103735
原标题: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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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下半年宜宾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岗位表
2.2015下半年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