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录用特殊专业公务员公告
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公务员局命制。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笔试考点设置在长春市。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 《申论》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考试合格线为120分。
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备品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二)面试
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其排序名次带入面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在面试前三天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使用虚假信息报名人员一经查实记入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省公务员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审核后,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省公务员局复核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报省公务员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提出意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建立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的不诚信问题记录在案,以树立诚信报考的良好风气。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存在不诚信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均记入诚信档案。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在读学生身份等真实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ks.cn/)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690612(省人社厅)
0431-85611231 (省公务员局)
考务咨询电话:
0431-81156786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0431-81952345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