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黄埔区社区招聘36人公告(第三次)
因社区建设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数
本次8条街道共招聘3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分A、B两类职位:
1. A类职位共14名,面向社会招聘;
2. B类职位共22名,面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聘用人员招聘。
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广州市户籍;
(三)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随军家属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含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七)报考B类职位,需目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工作,且满1年以上(2014年12月17日前在广州开发区、原黄埔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12月27日(星期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