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荔湾区城市更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招聘2人公告【招2人】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6.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择优审核并且报名人数与拟招聘的职位数达2:1,该职位则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形式,面试成绩取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
(一)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15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入组织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七、体检
按事业单位公招人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
八、聘用
通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与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如在组织考察、组织研究、体检等环节中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其他
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原标题:荔湾区城市更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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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