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东丽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57人】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考场外张贴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阶段。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笔试成绩保留整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tjdlrsj.com)公布。
(三)考察
对进入考察人员向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出具相关材料。因进入考察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对考察合格人员,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东丽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补充协议》。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五)体检
签约的考生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到区卫生局报到,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审批。
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需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仅认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985”院校、“211”医学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985”、“211”院校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4万元;“985”、“211”院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5万元。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1、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考试报名登记表
2015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