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选调6人公告
根据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暂行规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坚持行业需要、编制许可、资格符合、公正公平、择智选调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1.职位一: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2.职位二:会计人员1名;
3.职位三:法规股工作人员1名;
4.职位四:执法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条件特优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各职位具体要求
1.职位一: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外貌端庄,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
2.职位二:要求财务管理、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财政等专业毕业,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
3.职位三:要求法律、法学类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通过司法或律师考试者。
4.职位四:热爱执法工作,熟悉依法行政的相关政策和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到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试用和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