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灵寿县文化教育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文化馆人员公告【招4人】
2、文学、词曲、曲艺创作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应持身份证、毕业证、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灵寿县文化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
(2)资格审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对象进行资格初审。
(3)初试: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词曲、曲艺创作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结果取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第三名出现并列的均参加面试。
(三)选聘面试
1、教研员选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待定。
说课(50%):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时间60分钟)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是否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驾驭教学和解决教学中疑难问题的能力。时间15分钟。
答辩(5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认识问题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时间10分钟。
2、文学、词曲、曲艺创作工作人员选聘面试
采取现场发挥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待定。
现场发挥(50%):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发挥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是否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及驾驭语言的能力、文学创作水平。时间30分钟。
答辩(5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认识问题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时间10分钟。
六、考察确定人选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结合师德表现、教学业绩,教科研水平、专业素质、组织能力及获得的各项荣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重点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全面了解。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文化教育局考核合格者留任;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任教。
七、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为加强此次选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秀江
副组长:曹辉明、赵敬爱
成 员:金书臭、程清博、邢巧玲
此次选聘工作原则性强,工作人员和应试者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一经发现违纪现象,一定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原标题:灵寿县文化教育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文化馆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灵寿县文化教育局
2016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