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公告【招4人】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tj.hrss.gov.cn)、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2016年3月3日- 9日,截止时间为 日下午5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2、资格复审:( 3月11日,数学、生物9:00开始;音乐、美术14:00开始)
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在校证明(注明是否能如期毕业),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学生证。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3、缴费(3月11日- 14日,截止时间为 14日下午5点)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准备参加笔试。报名确认缴费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录人数。
(四)考试
1、打印准考证(3月16日- 18日,截止时间为 18日下午5点)
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
2、笔试:(3月19日,9:00开始)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公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 3月 26日,9:00开始),考生将抽到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然后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试讲和答辩情况给出分数;这部分总分为100分,低于及格线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第一阶段面试分数与笔试分数按5:5比例加权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
第二阶段是进班授课(3月底),进入本阶段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我校要求,事先准备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给出分数。本阶段总分为100分,第二阶段面试与第一阶段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出面试成绩,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第二阶段的成绩计为零。
4、计分( 3月底):面试成绩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五)体检(2016年4 月上旬)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2016年 4月份)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2016年 4月)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人力资源局网站、天津一中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批与备案(2016年 4 月下旬)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6年7月)
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91126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3889
原标题:天津市第一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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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学
2016年1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