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幼儿师范招聘公告【招3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简介
天津市幼儿师范诞生于1951年,是全国知名的且最早成立的幼儿师范之一,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全国师范院校逐渐由本科、专科、中专三级过渡到本科、专科二级的精神指导下,结合天津作为直辖市,北方的重要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大都市的现状,天津市委、市政府统一布署,在天津市教委领导下,由天津师大在2001年组成以天津幼师为班底的天津师大学前教育学院,2008年承担天津师大高职学院职能,从而形成“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办学模式。天津幼师还同时担负着天津市幼儿师资培训中心、天津市幼儿教育职工中专的办学任务。建校63年来,天津幼师培养了12000多名合格毕业生,培训了来自全国19省市的14000多名在职幼儿教师。声誉好,毕业生抢手,始终以高就业率赢得社会认可。为天津市乃至全国的幼儿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校本部招聘专业教师2名,其中:教育(学前教育)专业1名、中文专业1名。
附属幼儿园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1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校本部教师岗位招聘国内外201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大学毕业生。
附属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国内外201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5周岁以下(博士年龄放宽至40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非农业户口;
4.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6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员信息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幼儿师范校园网(http://www.tjyesf.com)、天津师大学前教育学院校园网(http://tjcece.tjnu.edu.cn)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2016年3月14日- 3月25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简历(电子简历应含本人简历、天津市幼儿师范2016年应聘人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证明及其它材料)存入文件夹后制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校本部/附幼-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如:校本部-学前教育教师-张三-研究生)发送至tjyszp@126.com。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送《辞谢通知书》,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送《笔试通知单》,并在校园网(http://www.tjyesf.com)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数小于3:1的,减少相应岗位数或取消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