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财经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35名】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财经大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岗位35个。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财经大学简介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现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在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方面,有很多研究成果处于学科前沿,并且长期担负着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供智库服务的重要角色。
在构建国际化、生态化和谐校园的基础上,实施学科立校战略、人才强校战略、质量战略、国际化战略,致力于建设特色突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最、最适合的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教师岗,思政教师岗。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3.专业教师岗应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系国内外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经过短期培训,能够胜任双语教学;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官网(www.tj.hrss.gov.cn)及天津财经大学官网(www.tjufe.edu.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