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科技厅招聘公告【招8人】
(四)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五)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5 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6年3月9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http://www.xjkjt.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科技厅网(http://www.xjkjt.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科技厅网(http://www.xjkjt.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科技厅网(http://www.xjkjt.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科技厅网(http://www.xjkjt.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