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陵水县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医疗岗)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中旬
地点:待定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用问答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水平等。
(五)资格复审、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检监察局、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相关单位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拟聘用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组织考察,若考察对象均不胜任该职位,则取消岗位的公开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七)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采取合同聘用方式管理,至少签约3年以上。
(二)招聘人员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费。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必须签约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才能享受安家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分五年等额发放。
(三)招聘人员的配偶、子女可在我县落户。招聘人员配偶属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副处级以下),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动到我县工作;随迁子女,可选择在我县内公立就读,由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安排就学。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隆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芦海东同志担任,成员由县纪检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相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阅报名者任职证书、学历、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系列工作。
十、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ui.gov.cn/Category_929/Index.aspx), 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认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咨询电话:0898—83332616(县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898—83322476(县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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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