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乌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37人】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理论政策理解、基本素养、文稿写作及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时间:预计在2016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答卷时间为150分钟,安排在当日上午09?00—11?3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方法及面试成绩的计算:(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当场评分,统一公布成绩;(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值。
(三)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报名地点及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h.nm12333.cn)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考察须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依据考察情况,本着人岗相宜、好中选优的原则,经会议研究,确定遴选工作人员拟聘人选。进入考察后,考试成绩作为遴选参考依据。考察中发现被考察对象有不适宜遴选工作岗位的相关因素,经领导小组研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考察对象仍不适宜遴选工作岗位,取消该岗位遴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任人选实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机关(单位)对拟聘任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在公示、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和岗位考察。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任人员由遴选机关(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政策咨询电话:0473-3158020;
0473-3998390(报名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07(乌海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473-12388(乌海市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乌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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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事业岗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