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张掖市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公告有关问题补充说明通知
根据《2016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和《张掖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结合考生咨询反映较多的一些问题,为了便于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对有关报考事项的补充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的问题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不需要提供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材料,本人只需如实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所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资料。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提供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证明资料。
3.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填写及提供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资料上的信息必须与正式发放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关于几类人员报考的问题
1.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未正式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四项目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由于属基层服务生,不受最低服务年限的限制,可以报考。
2.根据甘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取消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往“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可以按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正式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可按考试公告规定的条件报考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要求的职位。
4.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基层服务“四项目人员”,不能再以“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只能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三)关于“在职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的问题
具体是指:参加离岗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能报考,其他在岗以函授等方式参加研究生学习的人员,可以凭现有学历参加报考。
二、对个别职位报考条件的补充说明
1.“张掖市034号职位”(甘州区非税收入管理局)专业条件作如下补充:
“专科学历”专业要求为:财政、税务专业,“研究生、本科学历” 专业要求不变。
2.“张掖市015号职位”(张掖市林业工作站管理站)学历条件作如下补充: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专业条件不变。
咨询电话:张掖市委组织部:0936—8225539
张掖市人社局(报名及考录政策咨询):0936—8360910
原标题:关于对张掖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张掖市考录办
2016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