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新疆机关事务管理局赴内地高校招聘拟录用公告
根据《关于2015年秋季赴清华大学等高校招聘人才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5]99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监督电话: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0991-2398419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0991-2391015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秋季赴内地高校招聘拟录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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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录用公示表.xlsx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