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单位招聘公告【招45人】
(五)递补
应聘者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聘用人员按我市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待遇。根据《关于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嵊市委办发?2015?48号)文件精神,有关聘用人员可享受安家、住房、进修等优惠政策。
四、工作单位落实
需要选择单位的聘用对象,按报考职位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嵊市委办发?2015?78号等文件规定,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
(三)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聘用人员3年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的,到期后不再续聘。
(五)根据绍卫计发?2015?197号文件规定,绍兴市范围内卫生计生单位在编事业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报考的,需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六)已通过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公开招聘(第一批)体检人员不能报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卫生计生局网站(http://wjj.szzj.gov.cn/)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七、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0575-83339019(嵊州市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二)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计生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原标题: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 .doc2016嵊州市卫生计生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doc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