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扬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4人】
㈡资格复审
所有岗位须参加镇江市集中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2016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扬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㈠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依据其岗位特点,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计算机类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会计、审计)》、《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统计及其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法律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C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写作》;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㈡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㈢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
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扬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扬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323505,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8332609(政策咨询),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原标题:扬中市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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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