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公告【387人】
3、报名时往届毕业生应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由本人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应聘人员需持1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16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自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 :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着重考察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咸阳市人社局、卫生计生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咸阳市人社局向新招聘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负责与定向招聘生签订服务协议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与定向招聘生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及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用人单位持招聘通知书办理受聘人员增人、工资、医保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性住房;
4、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予以评定和聘用。
原标题:2016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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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计划一览表.xls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