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2名】
(三)签约、体检
1.签约。由招聘工作组按考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等额确定签约人数,签约人选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
2.体检。以电话方式通知签约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出现的空缺不再替补。
(四)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考察及资格复审。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因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聘用。
2.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计生委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办理聘任手续
(1)医院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
(2)聘用人员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后及时到医院报到,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关系参加应聘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回收等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应聘纪律。对违反应聘纪律、面试作弊或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83-2147754(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办公室)
0883-2152007(临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务科)
监督电话:0883-2131867 (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原标题: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16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2016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