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简称市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6人充实崇州市规划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市规划局机关:从全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中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3名。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从全市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教育系统除外)中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和合格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45岁以下(计算至报名终止日);
(六)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2014年以后聘用乡镇的事业人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方可进行报名;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作满1年的可报名。
(七)具备下列条件者:
1、城乡规划及建设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城乡规划及建设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掌握必备的城市规划管理、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基本理论及实践技能;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应用CAD制图技术。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两张)、个人优势和工作特长介绍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并盖章后报名。报名人员对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报名地点在崇州市规划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考察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规划局组成考察组,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考察。
(三)确定人选
根据资格条件,结合考察情况,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共同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需要到市规划局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四)办理手续
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市委编办出具用编计划,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崇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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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