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
(4)原则上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5)符合《崇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报考定向崇州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崇州市的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
②服务期满且经崇州市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③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通过笔试、面试及体检合格后,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该名额不再递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00:00至4月3日23:59。
审核照片:2016年3月29日09:00至4月3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3月30日09:00至4月5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3月30日09:00至4月5日23:59。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