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丰台区医师资格考试确认报名现场通知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军队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人员如使用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相应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见附件)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试用期满1年是指自2015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7、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且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jpg格式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考者单位和姓名(网上上传同底,用小袋子装好写名字)。
8、按照规定交纳考试费。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需要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五、现场确认依据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请各单位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通知相关考生。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考点审核为初审,初审合格后所有考生仍需要通过北京市统一审核以及国家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具体审核结果请定期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网。
2、西医类别考生网上缴费问题请咨询400-1500-800,审核不合格的退费问题请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医类别考生审核不合格考生请保存好相关票据,丰台区卫生计生委会择期进行退费处理。
3、请各位考生保存好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丰台区卫生计生委无法查询考生成绩,考试成绩查询事宜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查询。
原标题:2016年北京市丰台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点击下载>>>1-3.doc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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