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路检察院对面)。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中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综合管理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医疗卫生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龙泉市的最低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其中卫生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定向)岗位在定向岗位服务期限为8年以上,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岗位在龙泉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服务期限为8年以上。
本公告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龙泉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陆龙泉市政府网(中国龙泉)、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12333 7262228
龙泉市卫计局:7262763
举报投诉电话: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7262055
原标题:2016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 年4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