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3人】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相关事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上所产生的空缺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按附件模板提供);属于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的,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公告。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于资格审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任职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递补聘用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832(区委组织部),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567。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2.因个人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完成调动接收手续的;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原标题:珠海市香洲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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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珠海市香洲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