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37人】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组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行为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审批。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9528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
天宁区监察局0519-86646944
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19-69660809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委(监察室)0519-69661707
八、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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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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