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雷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7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雷波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和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lbxrsj.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127名,其中: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173702 )仅限退役大学生士兵、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一村一社)人员报考,具体岗位见附件《雷波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雷波县招聘的岗位,报考者须在2016年4月15日前取得雷波县户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4月15日及以后辞聘、解聘的均含在内),须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4月15 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不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至4月19日24: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4月15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20日结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