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青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1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要求
招考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或执业资格的历届毕业生(详见招考计划),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部分岗位户籍不限,详见招考计划),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8日后出生)。报考青田县(乡镇)基层医疗机构的考生符合在相应岗位服务满5年仍在岗并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条件的,学历放宽到普通中专,年龄放宽到45周岁,但超过40岁的社会保险费必须已缴满5年。
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1.2: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考试计划。
具体招考计划和职位要求详见附表《2016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考计划》。笔试、面试入围人员、体检安排等招考工作信息敬请考生查询青田人事网(www.qtrs.gov.cn)和青田卫生网(www.qtwsw.com)。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4月29日;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计局三楼(县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高校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录取规定
1、笔试一门,以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00,请于5月23日前到县卫计局三楼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 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到9名的按1:2、10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临床医学、护理类岗位(护理学、助产士)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通告。
面试实施一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笔试和面试均凭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3、根据笔试成绩×70% + 面试成绩×3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经考试录用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即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3、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县卫计系统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4、按专业类别报名,经考试录用后,需服从组织统一安排。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9月30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5、2016届毕业的青田县农村社区定向培养医生须参加本次通告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作为毕业后分配依据。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青田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00792,监督电话:6803895)。
原标题:青田县2016年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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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