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招24人】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至5月4日上午8:30—11:00。报名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西点宾馆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35元)。
(五)体能测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下午13:00—16:00。未参加体能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六)开考比例。本次公告所涉及各岗位计划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