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夷陵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5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区人社网和卫计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核
1、考核由卫计局组织招聘具体单位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证件、相关工作经历、精神病史进行核实、审验。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等情况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卫计局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卫计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报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审定,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区人社网和卫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卫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如在规定时期内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进编、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政策规定和条件标准,严密工作程序,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为: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7890030(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7816063(区人社局事管科)、7830855(区卫计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2016年宜昌市夷陵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doc
2016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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