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公告【158人】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到低分(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确定)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报考卫生监督协管岗位的,根据公告要求公布具体聘用单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仍未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的,不再续聘。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为5周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yjrsj.gov.cn)、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yjws.cn)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7205786
原标题:2016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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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