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6人】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资格复审前所进行的递补不含在此列)。
资格复审时,若因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岗位相关要求不吻合,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学籍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中专学历的国民教育毕业生请到州教育局出具相关学历证明。(学历认定时间一般需要20天左右,请需要进行学历认定的考生提前进行认定,避免贻误资格复审)
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中第一条第(十九)款所需材料。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岗位要求和开考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核、体检、拟聘用及公示等阶段出现岗位空缺的,依照《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一)公示。考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将对报考我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岗位(26220509、20660510、26220511、26220512)、教育系统岗位(26220404、26220405、26220406)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岗位。
具体选岗时间在上述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服从统一调配。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并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印章,附带《体检表》、《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各用人单位凭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达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 3122027(砚山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0876- 3131051(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原标题:2016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