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关于雅安市市本级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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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面试结果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按2: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写出考察报告,并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后组织体检。
(六)体检
用人单位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拟遴选职位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对试用期满经考核适应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