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宁县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6〕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及范围
(一)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选拔范围
2016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指标分配
全省选拔1200名。各县(区)招考指标由省考务办根据各县(区)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
三、选拔程序
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择智选拔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至6月8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宁县文体广场南一楼。
3、报名办法
(1)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就业部门盖章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推荐表》、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迁出的持原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1张近期2?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报名。其中,省外院校宁县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2)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接受资格审查,采集信息并拍照。
(3)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在生源县(区)报考。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推荐表》、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原件,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县的未就业市外、省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庆阳市。
(4)报考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基层服务项目(特岗计划、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中其他项目。重复交叉报名者,其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4、资格复审
6月11日至14日,各县(区)人社局将报考人员所有报名材料以及电子表格报市考务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除取消本次招考安置资格外,2017年度不得报考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招考项目。
5、准考证发放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于7月6日至9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时间: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3、内容及范围: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初选、体检、公示
根据分配的招考指标和考生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招考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向市考务办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考务办研究报省考务办同意后一并录取。超出指标录取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区)财政负担。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报市考务办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审核。
(四)培训、上岗
录用文件下发后,组织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工作,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
宁县人社局:0934-6625096
原标题:关于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公告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