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昆明市东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东川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东川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2123204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1-62138554
原标题:昆明市东川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东川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