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现将省发改委专业科目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01081001、2001081002、2001081003等三个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专业科目考试:2016年6月17日(周五)下午14:30-17:30在委机关B座4楼多功能报告厅进行。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
公交站点:东一路八一路口。
公交线路: 552、572、587、709、724、752、810。
三、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考试资格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2.考生应在6月17日下午14:20前到达专业科目考试考场,并注意携带身份证等证件。
3.专业科目考试中,比开考时间迟到30分钟,该科目作弃权处理。
4.综合成绩折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40%+专业科目笔试*20%+面试成绩*40%。
5. 考生不得在答题中提及姓名、工作单位、履历等个人信息。
6.请考生近期不要变更联系方式,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人:郑玮玮,联系电话:027-87231254。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