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曲靖市非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后有关事项公告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我市招录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对于非曲靖市生源的报考人员,户口迁入时间以提交报考申请开始时间为界,即2016年3月16日前(不含3月16日)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2、学位问题
“所学专业”在资格复审时是根据学历证明(也就是毕业证书)进行审验的,与学位证书无关,学位名称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的依据。
学位证书仅作为岗位“学位要求”的评判依据。
如毕业证书上注明了两个专业,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即可。
3、满足定向四项目人员招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对于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选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选聘合同存续期间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故这四类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如已结束服务但继续聘用或者现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要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期满的证明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招聘)推荐表》。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招考简章中称“单项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详细解释如下:
(1)“单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如果拟报考人员参加了“四个项目”中的多个,报考时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项目身份。例:A君,当西部志愿者1年后去当大学生村官1年,然后又去当了1年特岗教师,这样就不符合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
(2)“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之间届满”是指:
①服务期满的日期在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之间;例:A君,2011年当了大学生村官,2014年3月届满,于2014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A君的满服务期的时限符合规定,所以只要A君现在不是公务员,其依然满足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
②如果服务期满后续聘(续聘后的身份仍然是续聘前的项目身份),续聘期满的日期在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之间,也满足要求。例:B君,2010年当了西部志愿者,2012年3月届满,2012年续聘在原岗位工作至2014年3月,又于2014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B君的续聘服务期满的时限符合规定,故B君符合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另例:C君,2009年当了西部志愿者,2011年3月届满,2011年续聘在原岗位工作至2013年3月,又于2013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C君的续聘服务期满的时限不符合规定,故C君不符合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
(3)“历年考核均合格”是指: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
4、其它相关规定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可从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该公告及《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查看其它相关规定。
三、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左右,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将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公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事宜,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而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016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该岗位后续的考录过程。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非人民警察岗位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申论满分分值);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