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剑河县遴选城关教职工公告【招64人】
资格审查及获奖资料审查贯穿此次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按纪律工作要求处理。
(三)考试
① 报考(附件1)中的岗位代码为:21岗位、29岗位的人员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按技能测试成绩的80%、业绩的20%计入总成绩;② 报考(附件1)中的岗位代码为:10岗位、22岗位、36岗位与37岗位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不算业绩分,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③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业绩占20%。
1.笔试与技能测试
(1)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教师采取本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根据本专业而定(不需面试),若该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参加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1:3时,该职位遴选人员测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准许进入考察;报考其他学科教学岗位和财会管理岗位、医务岗位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由考务组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2)2016年7月2日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点设在县革东中学。笔试与技能测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社部门牵头,教育和科技局配合组织实施。
(3)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日上午8:30至12:00或下午14: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领取笔试、测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技能测试。
(5)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教育网信息公告栏、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2.面试
面试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社部门牵头,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1)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若遇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准许进入考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和方式:教师岗位以授课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课题以临时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课题内容为中小学教材(按干什么考什么原则,分学段、学科);财务管理岗位、校医岗位和心理辅导教学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成绩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教育网信息公告栏、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业绩量化
考核小组按照附件3的相关内容与要求进行量化评分,参选人员依照附件3的要求提供2013、2014、2015年内教育教学相关的获奖证书、课题结题(立项)或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察
1. 报考(附件1)中的岗位代码为:21岗位、29岗位的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的80%、业绩的20%计入总成绩;2. 报考(附件1)中的岗位代码为:10岗位、22岗位、36岗位与37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3.报考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0%、业绩的20%计入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业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个人总成绩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若出现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若出现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取业绩分高者为考察对象。
若出现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业绩三项均相同的,则重新进行笔试,取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抽人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若考察没有合格人选的职位,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经测试、笔试、面试、业绩评分四个环节综合总成绩取者考察合格后,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网信息公示栏、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县教育和科技局公示栏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举报电话:5227633、5227189、5226026。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根据干部调动程序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无试用期)。被入选人员正式调动后的专业技术岗位由所在计划遴选岗位职数而定,工资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确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报主管部门备案。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设考点的要做好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5227189、5227633。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城关教职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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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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