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招聘公告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6月22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sgwj.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8日;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地址见附件1);
4.报名材料: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专无需提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护士)执业证等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及电子版(张贴在报名表,相片电子版请用姓名+报考单位作为文件名,用于制作准考证)。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各单位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考试当天开考前1小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考场办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考试地点设在韶关学院医学院教学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职业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1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师类岗位(含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五官科学、麻醉科学、精神医学)以医学基础理论为主;护理岗位以基础护理为主;影像类岗位(含放射、B超)以影像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中医类岗位(含中医学、中西医临床)以中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康复技术、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均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韶关学院医学院考场。
4、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1人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18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部分岗位增加试工环节。
2、面试评委由7-11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现场公布分数。
3、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计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0751- 8176993、876410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
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时间截点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他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届毕业生从聘期起2年内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证,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原标题: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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