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共青团广东广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公告【38人】
(五)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前集中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将在相关网站上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面试人员是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便审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的考生,需在接到通知(电话或短信)后3日内交齐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以完成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如因考生原因需复查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专业目录》,或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社保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面试或体检环节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在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无法提供上述证书者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欧小媛 020-83182955
广州市少年宫:林州花 020-81362407
广州市团校:张 舒 020-87540162
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叶锐挺 020-87568247
广州青年报社:符小瑜 020-83387058
监督电话:020-81363522
原标题:共青团广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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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共青团广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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