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铜陵市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通知(第二阶段)
根据《安徽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关于面试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将我市2016年公务员考录第二阶段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时间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9:00——16:0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地点
铜陵市北京西路440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茂源大市场对面)。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对象
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对象为:报考我市2016年公务员招录考试非乡镇职位入围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其中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入围人员不再复审,直接办理面试确认手续)。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等。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但201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6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现场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适时办理缴费、发放《面试通知书》等确认手续。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规定时间内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按有关规定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原标题:关于铜陵市2016年公务员考录第二阶段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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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铜陵市公务员考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确认人员名单.xls
2016年铜陵市公务员考录第二阶段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非警察职位.xls
铜陵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