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6月13日已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8:10--11:30,下午15:1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省地矿局办公楼B座一楼报告厅(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宁国路与南一环交口西北侧)。
乘车路线:市内乘 21路、226路、122路、235路、149路、118路等公交车到宁国路站下即到。乘4路、14路、117路、121路、129路等公交车到屯溪路站下,沿屯溪路向东150米即到。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51-64652360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1)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前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2)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元/人。
对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统考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2016年安徽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工作采取专业笔试方式。
专业笔试分为两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以大学教材相关专业学科内容为主。各岗位笔试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范围及专业科目名称资格复审时书面告知考生。专业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一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8:30-10:30。
2、专业笔试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B楼(合肥市梁园路1号,市内乘138路公交车向东南到工业经济学院站下即到)。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公共科目成绩和专业笔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统考公共科目成绩换算公式:统考成绩÷1.2×0.4;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进入专业笔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以百分制计算)。对专业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试最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适时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每一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 ,下同)。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地矿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如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地矿局人事处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4660218、64654105
监督电话:0551-64669024
原标题:2016年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201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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