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蒲江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招17人】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如成绩相同,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考官给出的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须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县招聘主考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3.体检合格的,由县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组织部子网站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1324)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规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相关激励政策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四、监督及咨询
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28)8853016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524685。
原标题:2016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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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蒲江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doc
2.2016年蒲江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doc
蒲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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